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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六章

柏人結束了長達兩個月的假期,出差的時間更多了。

後來才知道,因為我那場大病,他把所有的年假都請出來,還軟硬兼施的和課裡每個人換了假,榨出那麼多時間,只是要照顧我而已。

他真的是個笨拙得要命的電冰箱。

「就責任啊。」他一面吃著紅燒獅子頭一面搖頭,「一個人一生當中真的不能犯下太多錯誤…」

白了他一眼,低頭繼續吃飯。

不過,我也學得謹慎一些。因為我不想發生類似的事情,死了就算了,但會拖累到柏人。

雖然缺課這麼多,還是平安的升上國三。據說升上去的主因是國文老師的力保,而且還出示醫師證明,這才讓我參加期末考。

覺得我真是個幸運的人。遇過這麼多磨難,但身邊的人卻都這樣溫暖的照應我。

「妳想太多了。」同學沒好氣的回我,「國文老師只是希望妳幫他弄教案。」
「弄那個又不麻煩。」我聳聳肩,「他喜歡就好了。」

文字就是我的範圍。反正他把資料找好,我就有本領把那些亂七八糟的資料串起來。花一點點時間,讓他高興,考績升等,有什麼關係?而且他會把我的名字列在助手名單,真的沒差啦。

而且,請我幫忙弄教案的又不只他一個。其他老師都沒說話,他卻願意力爭,我已經感動得想哭了。

聖叔叔聽我說這些,朗聲大笑。「不錯,靖,信仰對妳有好的影響,雖然方式有些怪異。」

我的確虔誠的崇拜聖光。但我覺得聖光不是什麼神明吧?而是稀微溫暖的善良。可能很微弱,可能不能動搖世界的衰頹,但一點一點的在這漫長如黑夜的末世中,像是星光般閃爍。

聖叔叔和柏人都出任務的時候,我轉向其他叔叔學習。習慣我的存在以後,他們用不耐煩掩飾害羞,粗魯的教我一些有的沒有的。

第一個願意教我的是孟奇叔叔。他的工作室不只地下三層,中庭的溫室也養了一堆「寵物」。他是獨立的獵人,跟他出任務的就是那大票奇模怪樣的寵物。

他特別喜歡蛇和龍,所以對阿默特別的有愛心。只是阿默看到他跟看到我一樣,我們兩個一出現,對他來說不是加倍的災難而已。他總是狂呼著奪門而出,一面痛罵不已。

「…這隻螭龍不好嗎?」孟叔叔困惑的看著兩公尺高,活潑好動到拉不住的「大蜥蜴」,「阿默不是不想交人類的女朋友?不試試看螭龍的女朋友嗎?」

…我知道阿默是「特裔」。但我不知道蛇妖特裔會喜歡螭龍啊…

災變後,紅十字會為了便於管理,所以在各國身分證上面加了一個標準,分為「裔」和「特裔」。

因為人類血統非常複雜。而災變之後,所有「力」的流向因為天柱折毀而紊亂。之所以沒有毀滅,是因為無數的眾生和人犧牲自己,結成一個叫做「地維」的網,穩住了力流。

但這後天形成的地維還是有許多漏洞,所以時時有力流混亂的小規模災難,名為「力流風暴」。這種災難會使人類強大的基因衰弱,讓「覺醒」的情形層出不窮。

所以才有了這種標準,監控「覺醒」不要突然爆發。這與其說是保護人類,不如說是保護異族混血兒。災變雖然有官方說法,但是人類的恐懼卻把妖族和神族掛鉤,認為這些異族是天柱折毀的幫兇。

異族和眾生的衝突不斷發生,純正的妖族隱匿在人群,不肯去登錄身分,反而沒事,真正倒楣的是這些不幸覺醒的混血兒。

通常在出生時都會做篩選,「裔」的名冊是祕密,紅十字會通常會特別施打疫苗,控制裔的覺醒。但有一些控制不住、或三代親內是純正眾生的,就屬於「特裔」。

特機二課幾乎都是特裔,而且都是兇惡之徒的特裔。只有很少數的例外,像是孟叔叔。他是豢龍氏後代,侍奉聖獸的世家。說什麼他都要待在特機二課,也對所有人抱持著特別的友愛。

但我沒什麼感覺。習慣他們天生帶來的黑暗之後,我發現,他們也擁有著善良的光亮,只是被偏見和憤怒蒙蔽了。

最少混熟了以後,他們很疼愛我。隨便我亂翻他們的資料,亂學他們的專長。連阿默後來都把他的蛇鱗串成手鍊送我。

「嘖,別亂親,有口水啦~超噁心的…」他不自在的抱怨,卻默默的忍耐我的親暱。

後來我才發現,我成了特機二課的小孩。
 
雖然有這麼多叔叔願意教我,但我也不得不承認,我是他們口中的「死老百姓」。

除了淨眼和語言的天賦,我的體能一塌糊塗。我的槍法勉強在及格邊緣,劍術頂多可以表演唬人,治癒是一點都不會,法術是半點天分也沒有。

「…啊,我去偷些吸血族的血給妳喝好了。」阿默說,「我聽說妳的血暈很強烈。」

含淚看著他,其他叔叔也沈默的瞪著他,他搔搔頭,粗聲粗氣的把頭別開,「開玩笑都不行喔?」

更讓我沮喪的是,我幾乎接下整個文書區的工作。因為這些大腦只長肌肉不長腦漿的叔叔們,連悔過書都寫不好。

沒錯,文書區最重要的工作是寫報告和悔過書。只有兩個苦命的叔叔在埋頭苦幹。一個是管電腦和網路的一郎,另一個是應付各部門抱怨的駟貝。整個特機二課像是問題兒童集散地,每出趟任務就有逾尺的報告和悔過書要寫(聖叔叔是唯一的例外),這些問題兒童哪裡肯動,通通丟回文書區煩惱。

但我要說,他們的文筆真的令人難以恭維。

實在看不下去的我,幫他們修改報告和悔過書,居然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,他們感動得哭個不停。
…嘖。

「我是來學防身的本領欸。」一面敲著鍵盤,我一面發牢騷,「怎麼是來這兒當義工…」

為了讓我甘願點,一郎和駟貝討好的送了我不少「小玩具」…都是還沒安檢通過的「發明」。這些小玩具大部分的時間都很安全…除了有回爆炸,差點燒掉文書區以外,倒是沒發生太大的災難。

就是那回爆炸,阿默怕我被他們把命給玩沒了,才送了我那串可抗火的蛇鱗手環。

也因為我實在太「死老百姓」了,這類危險的玩具常常送到我手上,坦白說,我只能苦笑著收下,暗暗發誓,除非命在旦夕,說什麼也不能用這種搞不好會核爆的禮物。

但我也的確是被疼愛。我猜想,因為他們陰暗的氣質,特殊的工作,實在很難讓人接近,他們也因此更封閉自己。對自己的陰暗憎恨,同時也憎恨有相同氣質的同僚。對於光亮的同僚,他們會迴避,因為羨慕會擴大成忌妒和厭惡。

我不怕他們。而我…是看得到他們本質的人。這說不定是種新鮮的感動吧?當然,我說不定猜得不對。但我喜歡找他們講話,看他們手底下有趣的實驗,聽他們的故事。我也喜歡他們寵溺的看著我,粗聲粗氣的把一些可能會爆炸的玩具塞給我。
 
「回家了!」柏人滿臉疲憊的喊,「都快十二點了,妳功課寫了沒有?」
「早就寫完了。」我趕緊抓起書包。何止我的功課,今天我起碼整理了三份報告和七份悔過書,超過我的功課不知道多少倍。

我抓著他的衣袖,淡淡的消毒水味道襲來。他這次的出差可能是「清理災區」。「柏人,你吃了沒有?」

「那麼早回來幹什麼?」一郎抱怨,「小靖又要好些天不見蹤影了…我會很想她欸…」
「你是想她幫你弄報告吧。」柏人把我往前推,「她才十二歲,你丟不丟臉啊?」
「什麼十二,我十三快要十四了!」我對著他叫,「你怎麼老記不住我的年紀?」
「我餓死了,回家吧。」他拎著我,不顧其他叔叔的抗議,大踏步的走出紅十字會。

很餓嗎?我可是有準備呢。我想,昨天滷的那鍋滷肉派得上用場了,早上我也煮了一小鍋飯,還在冰箱裡頭。

給聖叔叔當小孩可能很不錯,但柏人沒我是不行的。我不在,誰弄飯給他吃呢?

「很晚了,我只炒個青菜弄個湯喔。」
「隨便啦。」他依舊面無表情,握著方向盤,「泡麵也很方便啊。」

我對他做了個鬼臉。

***

我的國三生活,就在波瀾不驚中度過了。

滿十四歲不久,就是我的畢業典禮。那一天,柏人要出差,卻破例打了通電話給我,跟我說,他沒空來參加。

「…幹嘛來參加?」我吃驚了,「我直升高中欸。」這個貴族學校有國中部、高中部,大學部。雖然我的理科都在及格邊緣掙扎,但文科成績讓我輕鬆進入高中部的文組。「高中就在隔壁而已,你來參加做什麼?」

「也是啦。」連再見也沒說,他就乾脆的掛了電話。

真不懂這些大人想什麼…

等畢業典禮開始,我張大眼睛,一陣陣發暈。

我說過,我像是特機二課的小孩,對嗎?現在更證實了我的說法。

特機二課只要是沒值勤的叔叔,通通擠進了家長席。他們坐在一起,即使有眼鏡格擋,我還是看到帶著冷氣團的陰暗,校工跑進來檢查幾乎結霜的冷氣。

…你們來幹嘛?拜託,國中畢業典禮而已欸…

他們很開心的對我揮手,西裝筆挺,像是要去參加婚禮或喪禮。

「小靖小靖,他們是誰?」看到我呆滯的跟他們揮手,同學興奮的拉著我直搖,「帥哥集團欸!天哪,好帥喔~」

張著嘴,我不知道是特機二課比較厲害,還是這群麻瓜花痴同學比較厲害。「…我監護人的同事。」

這是我生平第一次的畢業典禮,也是讓我印象最深刻的畢業典禮。

當然,我很感激,在畢業典禮的時候,他們非常安分,但這這安分慢慢的沸騰,焦躁,等我代表班級上去領畢業證書的時候,終於爆發了。

他們又是吹口哨,又是鼓掌、叫好,而且完全沒有常識的喊…「安可!」

…這不是演唱會現場。

我的臉整個發燙,匆匆的和校長握手,連忙逃下台去。腦袋好像有幾千斤,抬都抬不起來。

「…好熱情喔。」我們班上的女生神情很一致的陶醉,「他們有沒有女朋友?有沒有?…」

…別問了。

但你若認為這就是災難,那就錯了。真正的災難還在後面。

不知道從哪兒流傳的復古流行,聽說是最近演的偶像劇吧…女學生會去索取喜歡的畢業學長鈕扣,而且是外套第二個鈕扣。

這種莫名其妙的流行一點道理也沒有,而且叔叔們也不是畢業生。這群花痴麻瓜女生一湧而上,七嘴八舌的索取他們的鈕扣。

這、這很危險吧?

「喂!妳們不要亂來啊!」我尖叫。
「年輕女孩的氣真舒服呢…」一郎很陶醉的深吸一口氣,露出色咪咪的笑容,在誘拐一個未成年少女。
「一郎叔叔,我不要幫你寫報告書了!」我將那個傻瓜少女推開,惡狠狠的對他說。

他哀怨的到牆角畫圈圈,我繼續想辦法把災害降到最低。

好不容易連哄帶騙,又恐嚇又哀求,儘可能維持住秩序,點來點去,發現少了一個。阿默呢…?危險指數最高的阿默呢?!

我替他寫過上打的悔過書,悔過的內容通常是屍體損毀和人質傷害。當然他也不是啃很多…就手臂或大腿咬掉一口。

我趕緊拿下眼鏡,看到他在花陰下,舔著嘴唇看著迷得暈頭轉向,連自己姓啥都不知道的小女生。

「住口!」我氣急敗壞的大叫,「別咬下去,那是我同學啊~」

他鼻子獰出怒紋,「別干涉我處置食物!不然我就吃妳代替!」

…別在我學校鬧亂子,我還想在這兒上學啊!趕緊將他撞開,那個小女生居然還瞪我,大發嬌嗔的問我是誰。

我是誰?我是來救妳這麻瓜的倒楣鬼!

來不及回話,我已經讓暴怒的阿默抓住,他大吼,「吃了妳!」

冷冰冰的聲音劃破這團混亂,「不是告訴過你,林靖是我的嗎?你想死?」…柏人來幹嘛?他不是出差中嗎?!

那個白癡小女生居然雙手緊握,「為了我打架欸…好浪漫喔~」

…說她是白癡,一點都不虧。

在我又哭又叫,和聖叔叔的強力干涉下,終於平息這團混亂。我啜泣著,所有叔叔的外套都沒了釦子,連聖叔叔都不例外。唯一外套完整的,只有遲到的柏人。

但他和阿默的臉可不太完整,兩個人臉上都有淤血和擦傷。

「你們是來幹嘛的啦。」我氣哭了,「還打架…怎麼這樣啦…」看柏人那張淤血的冰箱臉,越發有氣,「你不是在上班?」
「我蹺班了。反正只是例行檢查。」他掏出手帕亂擦我的臉蛋,「哭什麼?」
「只是想要慶祝妳畢業啊。」聖叔叔拍拍我的肩膀,「他們想跟妳一起照張相而已。」

我愣了一會兒,不太自然的轉過頭,「…我不喜歡照相。」

「因為人會一個個消失?」柏人點了煙,唇角有些血漬。「沒錯,每個人都會消失,生離死別,在所難免。」他將我拽到最中間,「但是,妳還是得照。」

我看著有些不好意思的叔叔們。他們…沒有參加過這類普通人的活動吧?他們興高采烈的換上西裝,忐忑又興奮的來參加畢業典禮,而我…跟他們沒什麼關係,他們卻這樣用心的愛我。

我比之前還想哭,但反而擠出笑容。

後來我凝視著這張照片,這成了我最寶貝的寶物。特機二課的叔叔不太自然的對著鏡頭傻笑,伸出兩個指頭,對著鏡頭說「Ya!」一副傻兮兮的樣子。

我是這群傻兮兮的大叔們一起疼愛到大的。以後不管會消失多少人,我都沒有忘記過他們的名字。

他們都是我親愛的「爸爸」。是我這個貧窮、殺掉親生父親也要活下去的孤女,終生的親人。不是他們的寶貝愛護,我可能早就背棄一切,墜入深淵了。

這是我們的「全家福」。特機二課的全家福。
 
洗好照片以後,我一張張的發,發到阿默的時候,他不太高興。牽扯到食物他的反應總是特別激烈。
不過他還是把照片收了起來,點了點頭,算是道謝過了。

這種奇特的飲食習慣是怎樣啊?翻著他過往的悔過書非常頭疼,他這種渴求血肉的行為其實和其他人都不相同。

但課裡其他叔叔都像是習以為常,我還撞見聖叔叔拿快要過期的血漿給阿默,勸他多少喝一點。

但他並不是吸血族。他的特徵完全是蛇妖啊,每到春秋兩季,他都會特別請蛻皮假,回來的時候皮膚特別光滑,年輕很多。

蛇妖為什麼會這樣渴求血肉?而且他是混血兒呀?

我翻著書,百思不解。

妖族和神魔不同。基於一種奇妙的規則,神魔無法久居的人間,妖族卻可優游其間。所以妖族跟人類通婚最簡單,雖然大半都是人類的基因佔上風。妖族的確也有血腥殘暴的歷史,曾經喜愛吃食人類。但這種獵食,卻不是必要的。比較接近一種誇耀力量的獵奇吧?因為不吃人類,妖族也是活得好好的。

當然有吸食人氣的妖族,或者是飲血的吸血族。前者往往攝食極少的量就可以生存,至於後者…曾有學者認為他們的起源不是妖族。

…啊。

我衝去聖的工作室,他正專心的看著顯微鏡。「嗯?怎麼了?」

「聖叔叔…阿默是蛇魔吧?」我有點結結巴巴,「所以、所以他才需要人類的血肉…」

聖叔叔皺緊眉頭,看了我一會兒,「去把門關上。」

我狼狽的關上門,他不太高興的望著我,「靖,妳不該去打開潘朵拉的盒子。妳做了嗎?妳不該隨便侵入資料庫…」

「不不,我沒有!」我趕緊說明,「我並沒有這麼做。我只是猜測…妖族的混血兒不應該這樣渴求血肉。」

他安靜了一會兒,「對,阿默是魔的特裔。他的血緣濃厚到必須倚賴『契約』才能在人間生存。」
 
神和魔都無法長期留在人間。因為人間徹底的排斥神族和魔族。即使是倍受尊敬的神明,也不能例外。每隔一段時間,神明就得回天,不然就會「墮落」。神魔都依賴「契約」留在人間,神族的契約是「人類的信仰」,魔族的契約是「人類的血肉」。

遺傳像是命運殘酷的玩笑,不是只有遺傳好的地方,也遺傳相當惡劣的地方。阿默就是這樣。他的父親是蛇魔,大半魔族的混血兒都可以迴避契約,但他就是那稀少的例外。
 
「吃了以後再懊悔、自我厭惡,不斷忍耐,直到食慾被刺激得受不了,又渴望血淋淋的『食物』,吃了以後再懊悔…他就這樣惡性循環。」聖沈重的嘆口氣,「治療他三年多,他一直沒有什麼進展。我勸他飲血,別太過壓抑食慾,但效果不好。他身為人的部份依舊非常強烈,讓他一直很排斥同樣強烈的本能。」

「…什麼身為人的部份。阿默是人類,一直都是。」我覺得有點傷心,「沒什麼辦法嗎?」
「有啊。」聖嘆息,「他只要跟一個人類訂契約,成為使魔關係,就能擺脫血淋淋的渴求。但他不願意。」

…誰會願意啊?!使魔欸!那不就是徹底拋棄人類的身分,承認自己是魔族了嗎?失去自由、失去尊嚴,任是誰也無法忍受吧?

所以,阿默的眼中總是纏繞著死亡般的孤寂嗎?

那天我跟柏人回家,心亂如麻。飲血這種事情,任何人類都會不舒服。但若作成菜呢?豬血糕、豬血湯,我們也是常吃啊…

但我瞪著眼前這一包血漿發抖。做吧,試試看吧。若是阿默因此可以接受,他就不會厭惡自己,也能夠有穩定的「契約」來源。

「妳在幹嘛?」柏人讓我整個跳起來,我慘白著臉孔回頭看他。
「血漿?喂喂,該不會是疫苗失效吧?」

咬著下唇,我小聲小聲的告訴他我的打算。

「笨蛋。」他很乾脆的把那包血漿倒掉,「別做這種徒勞無功的事情。別把那個長鱗的傢伙看得跟玻璃一樣,我們也是。」

「可、可是,如果是必要的…」
「啊,對呀。最容易達成的契約來源是人類的血。尤其這種年代,不用咬任何人,一隻針管就可以在安全無痛的環境下得到所需。」柏人冷笑著點煙,「但妳怎麼知道,這就是他要的?妳問過他嗎?」

我張大眼睛,講不出話來。

「哼哼哼,人類。愚蠢軟弱心腸的人類。」他金屬似的眸子更冷,「別自我滿足了,小鬼。妳這種樣子,真的能當個好社工嗎?」

望著流理台裡點點的血跡,我只覺得哀傷而混亂的情緒一直在心底徘徊。很想為他做什麼,卻發現什麼也做不了。

說不定我什麼也做不了。

我不知道。

將手埋在掌心,無淚的悲傷無助的蔓延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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